中国废钢铁回收产牌国家标准介绍值得关注
2020/4/22 0:38:50 点击:
中国废钢铁回收产牌国家标准介绍值得关注,由国内数家大型钢铁公司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新《废钢铁》国家标准的发布,标志着国内废钢铁行业在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以及与生产接轨、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均迈向新的里程。
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已于今年5月20日批准发布,是由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资讯标准研究院、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等单位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新标准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将废止GB/T4223-1996《废钢铁》。
新《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与GB/T4223-1996相比,技术内容进行了以下修改:
1、取消再生用废钢的定义及相关内容:规定废钢铁单件的最大尺寸和最大重量。
2、取消原标准中的4条术语,增加6条术语及其定义。
3、改变废铁的分类,以废铁的化学成份、外形尺寸为划分依据,将废铁分为3类、4个品种。
4、改变废钢的分类,提出新的外形尺寸和单重以及相应的验收条件,将废钢分为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统料型废钢、轻料型废钢5类。
5、调整合金废钢的分组,由原标准的5个钢类67个钢组,合并、简化成6个钢类46个钢组,将其调整为资料性附录。
6、降低了废钢中S、P的含量,由原标的0.080%,改为0.050%。
7、增加了对废钢铁必须分类的要求。
8、增加了对环保控制、放射性物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增加了检测项目和试验方法内容。
美国废钢铁标准介绍(1991年)
一般标准
A.清洁。所有等级废钢都必须无污垢,不含有色金属或任何异物,不能有过多的铁锈和腐蚀,然而,"无污垢,无有色金属或任何异物"的措辞并不意味着不得含偶然混入极少量的夹杂物。因为在正常加工和搬运特定品种废钢中,显然,有极少量的夹杂物是不可避免的。
B.等外物料。在交货的特定品种的废钢铁中含有极少量的尺寸略微超过规定范围以及在质量和种类方面略微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的物料时,如果能证明在正常加工和搬运中这种品种废钢铁中含这种等外物料是不可避免的话,则不应该改变交货废钢铁的分类等级。
C.残余合金元素。在本标准分类中,只要用"无金属元素术语之处,系特钢中所含的残余合金元素,并非为炼合金钢而加入的元素。当残余金属元素不超过以下百分比时,可以认为是无合金元素废钢:
镍:0.45% 钼:0.10% 铬:0.20% 锰:1.65%
除锰外的所有残余元素的总量不得超过0.60%。
D.偏差。与废钢铁一般分类标准中的任何偏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ISRI代号NO.:
200 1号熔炼用重废钢。废锻钢或废钢,厚度≥1/4英寸,单块尺寸不得超过60×24英寸(装料箱尺寸),需加工成能确保压实装料作业。
201 1号熔炼用重废钢,3英尺×18英寸,废锻铁或废钢,厚度≥1/4英寸,单块尺寸不得超过36×18英寸,(装料箱尺寸),需加工成能够保证压实装料作业。
202 1号熔炼用重废钢,5英尺×18英寸。废锻铁或废钢,厚度≥1/4英寸,单块尺寸不得超过60×18英寸(装料箱尺寸),需加工成能确保压实装料作业。
203 2号熔炼用重废钢,废锻铁和/或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厚度≥1/8英寸,装料规格包括不适合作1号熔炼用重废钢的物料,需加工成能确保压实装料作业。
204 2号熔炼用重废钢。废锻铁或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最大尺寸为36×18英寸,可包括所有经适当加工的汽车废钢。
205 2号熔炼用重废钢,3英尺X18英寸。废锻铁和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最大尺寸为36X18英寸。可包括经适当加工的汽车废钢,但不含薄铁板和轻薄料。
206 2号熔炼用重废钢,5英尺X18英寸,废锻铁和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最大尺寸为60X18英寸。可包括经适当加工的汽车废钢,但不含薄铁板和轻薄料。
207 1号边角废钢。清洁废钢,任何尺寸不得超过12英寸。包括工厂新的边角废钢(例如,薄钢板切边和冲压废料等),不得包括旧汽车本身和护泥板,不含镀层,加衬和搪瓷的薄板及硅含量大于0.5%的电工钢板废料)
207A新的无涂层薄钢板切边废钢。供直接装料用,最大尺寸为8英尺X18英寸。无旧汽车本身和挡泥板,无镀层,加衬和搪瓷薄板及硅含量大于0.5%的电工钢板废料。必须能合适地平放在汽车里。
208 1号打包废钢。新的无涂层薄钢板废钢--切边或冲裁残料骨架废钢经压缩或人工打包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每立方英尺(人工打包要牢固,以便用磁铁搬运)。可包括STANLEY球料、用总棒缠绕的卷料或冲裁残料骨架的卷料,要确保牢固,可包括化学脱锡废钢。不可包括旧汽车本身和挡泥板。无镀层、加衬和搪瓷薄板及硅含量大于0.5%的电工钢板废料。
209 2号打包废钢。旧的无涂层薄钢板和镀锌的钢板废料,经液压压缩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每立方英尺,不可包括镀锡、镀铅和搪瓷板废料。
210 切碎废钢。经切碎后用磁力分选出的均质废钢铁,来源于旧汽车、未加工的1号和2号废钢、各种打包用料和薄板废钢。平均密度50磅/英尺3。
211 切碎废钢。经切碎后用磁力分选出的均质废钢铁,来源于旧汽车、未加工的1号和2号废钢,各种打包用料和薄板废钢,平均密度70磅/英尺3。
212 切碎的边角废钢。1000系列的碳钢的切碎边角废钢或薄钢板。废钢料的平均密度60磅/英尺3。
213 重熔用切碎的镀锡板罐头盒。切碎的镀锡板或镀铬薄板罐头盒,可含铅顶盖,但不能含铅罐,有色金属(罐头盒结构中的除外),和任何非金属杂物。
214 3号打包废钢。废旧薄钢板,压缩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可包括不适合作2号打包废钢的所有镀层废钢。
215 焚烧压块废钢。镀锡板罐头盒废料,经压缩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废罐头盒需通过公认的垃圾焚烧炉处理。
216 镀铅锡合金钢板打包废钢。新的镀铅锡合金废钢板--切边或冲裁残料骨架废钢,经压缩或人工打包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人工打包要牢固,以便用磁铁搬运)。可包括STANLEY球料,用芯棒缠绕的卷料或冲裁残料骨架卷料,要确保牢固。
217 1号打包废钢,废锻铁和/或废钢,厚度大于等于1/8英寸,压缩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无各种金属镀层材料。
218 2号打包废钢。废锻铁和/或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厚度大于等于1/8英寸,压缩至装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气割或人工拆卸的汽车本身和挡泥板,按重量计最多可占60%(此百分比由汽车本身、底盘、传动轴和挡板组成),应无各种镀层材料,而汽车上原有的除外。
日本废钢铁分类标准(Jis G2401)
1. 使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废铁和废钢。
2. 废铁:
2.1 用途 废铁根据其用途大体可分为熔炼用和杂用。
2.2 种类 熔炼用废铁根据其质量和形状分为以下几种:
2.2.1
A种 高级废铁(机械或工具等)。
B种 普通废铁(锅、锅炉、炉篦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废铁)。
2.2.2
甲类 每块废铁的重量在20kg以下。
乙类 通过破碎、熔切等方法易加工成甲类的废铁。
丙类 铁切屑(铁切屑,未混入杂质),丙类废铁不分级。
2.3 杂用废铁不分种类。
3. 废钢:
3.1 用途 废钢根据其用途可分为熔炼用、再轧制用及杂用。
3.2 熔炼用废钢的种类,熔炼用废钢根据其质量和形成,可分为以下几种:
3.2.1
A种 碳素钢废钢。
B种 低铜碳素钢废钢(Cu:0.20%以下)。
C种 低磷、低硫、低铜碳素钢废钢(P:0.025%以下,S:0.025%以下,Cu:0.15%以下)。
D种 合金钢废钢。
E种 杂用废钢。
3.2.2
甲类
特1号: 厚度6mm以上,长度6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400mm以下,重量600kg以下。
特2号: 厚度3~6mm,长度6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400mm以下。
1号: 厚度6mm以上,长度12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500mm以下,重量1000kg以上。
2号: 厚度3~6mm,长度12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500mm。
3号: 厚度3mm以下,长度12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500mm以下。
乙类 易切碎加工成上述形状的废钢。
丙类 压缩废钢
1号:钢板切边。
2号:脱锡镀锡板度钢。
3号:普通废钢。
4号:切屑。
丁类 钢切屑
在上述的废钢分类中,根据与用户的协议,如果废钢的尺寸和重量不影响使用,则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已于今年5月20日批准发布,是由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资讯标准研究院、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等单位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新标准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将废止GB/T4223-1996《废钢铁》。
新《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与GB/T4223-1996相比,技术内容进行了以下修改:
1、取消再生用废钢的定义及相关内容:规定废钢铁单件的最大尺寸和最大重量。
2、取消原标准中的4条术语,增加6条术语及其定义。
3、改变废铁的分类,以废铁的化学成份、外形尺寸为划分依据,将废铁分为3类、4个品种。
4、改变废钢的分类,提出新的外形尺寸和单重以及相应的验收条件,将废钢分为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统料型废钢、轻料型废钢5类。
5、调整合金废钢的分组,由原标准的5个钢类67个钢组,合并、简化成6个钢类46个钢组,将其调整为资料性附录。
6、降低了废钢中S、P的含量,由原标的0.080%,改为0.050%。
7、增加了对废钢铁必须分类的要求。
8、增加了对环保控制、放射性物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增加了检测项目和试验方法内容。
美国废钢铁标准介绍(1991年)
一般标准
A.清洁。所有等级废钢都必须无污垢,不含有色金属或任何异物,不能有过多的铁锈和腐蚀,然而,"无污垢,无有色金属或任何异物"的措辞并不意味着不得含偶然混入极少量的夹杂物。因为在正常加工和搬运特定品种废钢中,显然,有极少量的夹杂物是不可避免的。
B.等外物料。在交货的特定品种的废钢铁中含有极少量的尺寸略微超过规定范围以及在质量和种类方面略微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的物料时,如果能证明在正常加工和搬运中这种品种废钢铁中含这种等外物料是不可避免的话,则不应该改变交货废钢铁的分类等级。
C.残余合金元素。在本标准分类中,只要用"无金属元素术语之处,系特钢中所含的残余合金元素,并非为炼合金钢而加入的元素。当残余金属元素不超过以下百分比时,可以认为是无合金元素废钢:
镍:0.45% 钼:0.10% 铬:0.20% 锰:1.65%
除锰外的所有残余元素的总量不得超过0.60%。
D.偏差。与废钢铁一般分类标准中的任何偏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ISRI代号NO.:
200 1号熔炼用重废钢。废锻钢或废钢,厚度≥1/4英寸,单块尺寸不得超过60×24英寸(装料箱尺寸),需加工成能确保压实装料作业。
201 1号熔炼用重废钢,3英尺×18英寸,废锻铁或废钢,厚度≥1/4英寸,单块尺寸不得超过36×18英寸,(装料箱尺寸),需加工成能够保证压实装料作业。
202 1号熔炼用重废钢,5英尺×18英寸。废锻铁或废钢,厚度≥1/4英寸,单块尺寸不得超过60×18英寸(装料箱尺寸),需加工成能确保压实装料作业。
203 2号熔炼用重废钢,废锻铁和/或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厚度≥1/8英寸,装料规格包括不适合作1号熔炼用重废钢的物料,需加工成能确保压实装料作业。
204 2号熔炼用重废钢。废锻铁或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最大尺寸为36×18英寸,可包括所有经适当加工的汽车废钢。
205 2号熔炼用重废钢,3英尺X18英寸。废锻铁和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最大尺寸为36X18英寸。可包括经适当加工的汽车废钢,但不含薄铁板和轻薄料。
206 2号熔炼用重废钢,5英尺X18英寸,废锻铁和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最大尺寸为60X18英寸。可包括经适当加工的汽车废钢,但不含薄铁板和轻薄料。
207 1号边角废钢。清洁废钢,任何尺寸不得超过12英寸。包括工厂新的边角废钢(例如,薄钢板切边和冲压废料等),不得包括旧汽车本身和护泥板,不含镀层,加衬和搪瓷的薄板及硅含量大于0.5%的电工钢板废料)
207A新的无涂层薄钢板切边废钢。供直接装料用,最大尺寸为8英尺X18英寸。无旧汽车本身和挡泥板,无镀层,加衬和搪瓷薄板及硅含量大于0.5%的电工钢板废料。必须能合适地平放在汽车里。
208 1号打包废钢。新的无涂层薄钢板废钢--切边或冲裁残料骨架废钢经压缩或人工打包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每立方英尺(人工打包要牢固,以便用磁铁搬运)。可包括STANLEY球料、用总棒缠绕的卷料或冲裁残料骨架的卷料,要确保牢固,可包括化学脱锡废钢。不可包括旧汽车本身和挡泥板。无镀层、加衬和搪瓷薄板及硅含量大于0.5%的电工钢板废料。
209 2号打包废钢。旧的无涂层薄钢板和镀锌的钢板废料,经液压压缩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每立方英尺,不可包括镀锡、镀铅和搪瓷板废料。
210 切碎废钢。经切碎后用磁力分选出的均质废钢铁,来源于旧汽车、未加工的1号和2号废钢、各种打包用料和薄板废钢。平均密度50磅/英尺3。
211 切碎废钢。经切碎后用磁力分选出的均质废钢铁,来源于旧汽车、未加工的1号和2号废钢,各种打包用料和薄板废钢,平均密度70磅/英尺3。
212 切碎的边角废钢。1000系列的碳钢的切碎边角废钢或薄钢板。废钢料的平均密度60磅/英尺3。
213 重熔用切碎的镀锡板罐头盒。切碎的镀锡板或镀铬薄板罐头盒,可含铅顶盖,但不能含铅罐,有色金属(罐头盒结构中的除外),和任何非金属杂物。
214 3号打包废钢。废旧薄钢板,压缩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可包括不适合作2号打包废钢的所有镀层废钢。
215 焚烧压块废钢。镀锡板罐头盒废料,经压缩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废罐头盒需通过公认的垃圾焚烧炉处理。
216 镀铅锡合金钢板打包废钢。新的镀铅锡合金废钢板--切边或冲裁残料骨架废钢,经压缩或人工打包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人工打包要牢固,以便用磁铁搬运)。可包括STANLEY球料,用芯棒缠绕的卷料或冲裁残料骨架卷料,要确保牢固。
217 1号打包废钢,废锻铁和/或废钢,厚度大于等于1/8英寸,压缩至装料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无各种金属镀层材料。
218 2号打包废钢。废锻铁和/或废钢,无涂层的和镀锌的,厚度大于等于1/8英寸,压缩至装箱尺寸,重量不小于75磅/英尺3。气割或人工拆卸的汽车本身和挡泥板,按重量计最多可占60%(此百分比由汽车本身、底盘、传动轴和挡板组成),应无各种镀层材料,而汽车上原有的除外。
日本废钢铁分类标准(Jis G2401)
1. 使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废铁和废钢。
2. 废铁:
2.1 用途 废铁根据其用途大体可分为熔炼用和杂用。
2.2 种类 熔炼用废铁根据其质量和形状分为以下几种:
2.2.1
A种 高级废铁(机械或工具等)。
B种 普通废铁(锅、锅炉、炉篦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废铁)。
2.2.2
甲类 每块废铁的重量在20kg以下。
乙类 通过破碎、熔切等方法易加工成甲类的废铁。
丙类 铁切屑(铁切屑,未混入杂质),丙类废铁不分级。
2.3 杂用废铁不分种类。
3. 废钢:
3.1 用途 废钢根据其用途可分为熔炼用、再轧制用及杂用。
3.2 熔炼用废钢的种类,熔炼用废钢根据其质量和形成,可分为以下几种:
3.2.1
A种 碳素钢废钢。
B种 低铜碳素钢废钢(Cu:0.20%以下)。
C种 低磷、低硫、低铜碳素钢废钢(P:0.025%以下,S:0.025%以下,Cu:0.15%以下)。
D种 合金钢废钢。
E种 杂用废钢。
3.2.2
甲类
特1号: 厚度6mm以上,长度6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400mm以下,重量600kg以下。
特2号: 厚度3~6mm,长度6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400mm以下。
1号: 厚度6mm以上,长度12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500mm以下,重量1000kg以上。
2号: 厚度3~6mm,长度12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500mm。
3号: 厚度3mm以下,长度1200mm以下,宽度或高度500mm以下。
乙类 易切碎加工成上述形状的废钢。
丙类 压缩废钢
1号:钢板切边。
2号:脱锡镀锡板度钢。
3号:普通废钢。
4号:切屑。
丁类 钢切屑
在上述的废钢分类中,根据与用户的协议,如果废钢的尺寸和重量不影响使用,则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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